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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2年第四届中国最佳教练奖评选范围与相关事项公示

为进一步弘扬教师精神,推动我国教练业高质量发展,根据《2022年第四届中国最佳教练奖评选工作方案》,经党校组同意,现将全国重点中学、全国重点中等职业学校、国家级实验学校、中学、职业学校、教育科研机构、社会团体及企业等相关事项公示如下:

一、评选范围

1. 在本届评选范围内,符合教练职责且在教学、科研、管理等方面有突出贡献的教练,可申报参加评选;

2. 未曾获得过中国最佳教练奖的教练,可自愿申报参加评选;

3.已获得过一届全国或省级最佳教练奖,仍有突出贡献的可以再次申报。二、评选条件1.

符合教练职责且在教学、科研、管理等方面有突出贡献的教练;

2. 本届中国最佳教练奖评选范围内,未曾获得过一届全国或省级最佳教练奖的教练;

3. 已经获得过一届全国或省级最佳教练奖,仍有突出贡献的可以再次申报;

4. 现役军人、退役军人、中共党员、民主党派高级领导人、中国青年红十字会中共党员、民革、民盟、民建、农工、台联及其他社会团体中的党员高级职务(含副部长级)的人选不符合评选条件,申报时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。三、评选方式

1. 教练推荐

各单位负责人应认真推荐,并根据本单位工作实际情况对推荐教练进行公示;

2.公开征集

接受自愿报名、通过资格审查的教练,经过评选,确定为中国最佳教练奖候选人。四、评选程序及时间表

1.推荐和征集阶段(2023年4月15日-2023年6月15日);

2.资格审查和初选阶段(2023年6月16日-2023年7月31日);

3.公示候选人名单阶段(2023年8月1日-2023年9月10日);

4.终评阶段(2023年9月11日-2023年9月25日);

5.颁奖典礼阶段(2023年10月)。五、相关事项

本届中国最佳教练奖评选工作由中组部牵头,党校组、人社部共同组织实施。有关事项请咨询联系人。联系地址:广州市海珠区六羊内环路100号广州教育学院内;联系电话:020-62755555;联系邮件:

gzzxjj@163.com

公示时间为2023年4月15日至2023年6月15日。在此期间,请向我们反映任何异议或者相关信息。文章来源:中组部